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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盖厂房算违建吗(违法建筑拆除问题法律解析)

 人阅读 | 作者舞动奇迹 | 时间:2023-12-01 10:18

没有房屋所有权证、规划许可证是否一律属于违法建筑呢?如果这一命题成立,那么大量的古建均没有产权证、更没有什么规划,难道都属于违法建筑?无证不等于违法。认定建筑物违法有一系列的程序和条件,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职能部门应该拿出证据证明建筑物违法的证据,而不是由所有权人自证建筑的合法性。

一、基本案情

河南省周口市某油脂有限公司2019年1月17日收到市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某油脂有限公司厂房违法,要求某油脂有限公司限期拆除。油脂有限公司对该决定书不服,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二、律师维权

主办律师接受委托之后认真审阅了案件材料,通过调查取证,指导公司收集了案件的关键证据,经团队集体研究,制定了总体办案方案。首先针对《限期拆除决定》依法诉至川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择期开庭,庭审中代理律师陈述诉求及事实理由,着重就如下几个方面发表了代理意见:

(一)规划局认定油脂公司房屋违法适用法律违反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油脂公司1999年4月5日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1999年建造的厂房。规划局依据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要求油脂公司限期拆除厂房。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行政机关等只能根据业已生效的法律,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判断是非对错的依据,如果让油脂公司在1999年遵守2008年才实施的法律,严重违反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规划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无法律依据,依法应当撤销。

(二)规划局无任何证据证明油脂公司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油脂公司拥有的厂房及附属设施属于合法建筑,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等规定,原告系厂房及附属设施等地上附作物的所有权人。根据《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之规定,原告厂房及附属设施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最终法院采纳了主办律师的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限拆决定。

三、总结点评: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必须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所作出的行为的合法性,在此案之中,代理律师一方面指出规划局行为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的同时,积极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建筑的合法性是使得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规划局作出的限拆决定的主要原因。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拆迁部门惯用的手法是认定被拆除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然后再告诉被拆迁人,“按照法律规定本应不予以任何补偿,但基于人道主义,我们给你xxx元一平米。”作为被拆迁人,就蒙圈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究竟什么样的建筑才算是违法建筑呢?主要有三个类型:

(一)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根据《土地管理法》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如果未改变农用地的用途,在耕地上直接建设属于违法建筑。

(二)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筑。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后,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新建、扩建、改建设须有规划许可。2008年之前《城市规划法》依然有效之时,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必须有规划许可。

(三)虽然有规划许可,但是实际建筑超过规划许可范围的建筑或超过临时建设时间的建筑。

违法建筑认定拆除本应是一个日常工作,实践当中往往等到项目建设需要某块土地之时才开始认定拆除,有的时候因为工期往往出现未经认定就已经按照违建拆除,或者拆除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一旦等到拆迁之时认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违法建筑一分钱不给补偿,即使给予少量也会产生大量的矛盾纠纷。被拆迁人会认为这是少给补偿的手段。

中国自古反对不教而诛,现行违法建筑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建设者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薄。那这样的原因发生的原因有事什么呢?应该说执法部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所致。

建房的时候未能及时制止,投入已经发生。如果强行拆除就会造成违法行为人极大的经济损失,如果不拆除就形成一个错误的示范。对此只能把功夫下在平时,把违法建筑多发的群体、区域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使违法建筑不发生,执法成本极大的降低,社会也会更加和谐稳定。加强法制宣传,预防违法建筑的发生,是实现法律效果整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前提。被拆迁人必须擦亮眼睛,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房屋究竟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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