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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被拆业主承担什么责任(私拆承重墙法律责任)

 人阅读 | 作者奔跑的小羊 | 时间:2023-08-11 15:14

近日,哈尔滨某居民楼一住户在装修房子时砸穿承重墙,导致楼体出现裂缝,使得全楼200余户业主的生命财产遭受威胁,并可能造成约1.6亿元的财产损失。近年来,因业主破坏承重墙导致整栋楼出现结构性损害的事件屡见不鲜,并由此引发大家对以下问题的关注:

拆墙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究竟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其他业主的损失应该如何赔偿?业主装修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分析。

 

一、法律禁止业主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承重墙作为承重结构,是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承重墙一般在建筑设计图纸上显示为黑色墙体,以区别于起分割作用的普通墙体。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除了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还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或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不同责任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业主

业主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鉴于墙体属业主共有,改变甚至拆除承重墙会影响房屋安全,破坏房屋结构和受力情况,损害承重功能进而影响楼内其他业主正常居住,构成侵权。从金额来看,《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也就是说,因砸承重墙等危险装修行为造成他人房屋开裂、墙漆脱落等损坏的,不仅要承担承重墙加固、房屋破损修复、损失赔偿等侵权责任;如危险装修行为导致整栋楼房成为危房而不能居住的,则还要承担全楼栋人员房屋损失、临时住宿费用等损失。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看,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不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处分的具体行政行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9条规定: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可以看出,对实施危险装修行为的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危险装修行为不但可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还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此时,根据《建筑法》第70条的规定,除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如果行为构成犯罪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115条规定:

“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其他责任主体

除业主外,危险装修的责任主体还可能包括租户、装修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

租户实施危险装修行为,也应与业主一样承担相应的责任,此时知情却不制止的业主也应与租户一同承担责任,若业主不知情,其作为涉事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装修施工单位拥有装修方面的专业知识,即便是听从装修人的要求而实施拆承重墙等危险装修行为的,也应承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但如果租户是雇佣个人进行装饰装修,则主要法律责任由租户个人承担;

物业公司如果未尽到装修监管、安全提示、巡查、制止等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装修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装修前,业主应就装修事项向物业申报备案。物业公司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或装修登记手续时,物业应及时向业主告知装修住宅装修须知事项,重点告知规定中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使用人提供的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中有违反住宅装修禁止行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执行。

第二,装修前,业主应了解房屋的结构和设计。具体而言,业主应注意区分好承重墙和非承重墙,不要随意拆除或者破坏承重墙。如果需要变动承重结构,要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装修中,业主应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和施工队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在装修合同中明确装修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和安全规范,不要使用危险的方法或者材料。

第四,装修中,同楼业主也应对他人的装修行为多加留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感觉装修动静较大,或自家房屋有开裂、墙漆脱落现象时可到装修现场查看,发现他人有拆承重墙等危险装修行为时,可以第一时间出面制止,并向物业公司、房管局、住建局等单位、部门反映、投诉,以防止损害结果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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