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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德士(麦德氏宠物品牌怎么样)

 人阅读 | 作者juacai | 时间:2023-08-22 15:28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知识产权2022年度十件典型案例

一、市公安局查处销售假冒滑雪商品商标犯罪案

【案情介绍】:2022年9月,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检查发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滑雪服及滑雪用具案件线索,经研判分析,山西省晋中市民周某向本市销售大量假冒美国著名品牌滑雪服、滑雪眼镜,其货品来源于广东省、吉林省、山西省等多地区。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派出精干警力,跨四省赴涉案地区开展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多处加工窝点及库房。2022年10月26日,专案组成功捣毁2处加工窝点、8处仓储库房,现场扣押涉案滑雪服、滑雪板、滑雪镜等运动装备6000余件,半成品万余件,抓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嫌疑人35名。涉案金额高达1.2亿余元。

【案件点评】:双鸭山市公安机关立足本地旅游特色产业,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的“9·20”制售假冒著名商标品牌滑雪设备案,是充分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昆仑”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打侵权假冒犯罪,取得的显著成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冰雪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受到公安部的表彰,被公安部列为2022年知识产权刑事保护10件典型案件。

二、友谊县局查处友谊县某家电城假冒专利案

【案情介绍】:2022年年初,友谊县某家电城购进销售喜多星电热锅、本科龙头,在商品部件展图及展示板上标注了“专利”文字及专利号。2022年6月友谊县市场监管局在家电市场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网检索查询,两件商品的专利权已经分别于2016年5月18日、2017年7月28日终止。经执法人员查实,涉案违法所得共计3589元。某家电城的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违法行为。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友谊县局责令该家电城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告,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点评】:此案件是友谊县开展重点领域专利违法行动以来查处的第一件专利假冒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定性准确,证据收集确凿,特别是涉案“专利”文字及专利号未标注于商品上,以商品部件展图及展示板形式呈现,取证时办案人员快速、准确固定证据,有效防止证据灭失。此案中对假冒专利行为的认定,不仅分析“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尤其注意法条中“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的表述,综合判定其专利违法行为,在指导本系统处理类似假冒专利案件具有典型的指导意义。

三、饶河县局查处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案情介绍】:2022年12月7日,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蜂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蜂产品涉嫌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底,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的情况下,在其生产的东北黑蜂椴树雪蜜产品包装上,使用“五常大米”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涉案产品货值7128元。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商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件。该案的查办,有效震慑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地标等违法行为,为推进该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工作、提高示范区法治化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

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未经许可销售奥林匹克标志商品案

【案情介绍】:2022年4月,双鸭山市某公司在没有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从哈尔滨市某商场购进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胸针、冰墩墩钥匙扣等336个,货值金额1290元。某公司在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情况下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涉案商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点评】:北京2022年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之后,冬奥会吉祥物及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成为热销商品,一些商户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奥林匹克标志产品,侵害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五、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移交案

【案情介绍】:2023年3月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品牌服装公司举报,称某服装店销售的服装是假货。经对该服装店检查,某品牌服装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对该服装店销售的服装进行鉴别,认定450件服装不是该公司生产,是从哈尔滨购进服装后加贴某品牌服装公司的商标进行销售,侵犯了该公司品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货值347468元。执法人员当场对侵权服装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由于涉案商品数额较大,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销售假冒他人品牌服装案件,品牌服装客源稳定,不法分子被利益所诱惑,为牟取暴利,冒着巨大风险从事制假、售假行为,但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此案的查处既保护了企业的知识产权,震慑了想利用假冒他人品牌谋取暴利的不法分子,又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六、教育机构侵犯他人著作权案

【案情介绍】:2022年1月,双鸭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举报,称尖山区某教育机构在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有擅自发行出版物的行为。经查明,自2020年11月以来,某教育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汇编他人作品,市新闻出版局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对该教育机构作出:没收涉案出版物及相关试卷、罚款人民币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著作权案件,近年来教育机构为降低成本,被利益所诱惑,擅自从事侵权盗版行为,但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此案的侦破既保护了企业的著作权,震慑了想利用侵犯他人著作权牟利的不法分子,又保障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宝清县局查处“麦德士”餐饮服务商标侵权案

【案情介绍】:2020年10月,佳木斯某麦德士餐饮有限公司向宝清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称梁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局随后进行调查。经查明,2019年8月30日至2020年9月29日期间,李某在宝清县宝清镇百盟城市广场一楼1012铺经营麦德士汉堡店。2020年9月15日,李某与佳木斯麦德士餐饮有限公司解除加盟协议,梁某(李某妻子)作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在解除加盟协议上签字。随后梁某于2020年10月10日注册执照宝清县梁某麦德士汉堡店,在原店铺地址继续经营,并在店铺牌匾和店内装潢继续使用“麦德士”商标。

【案件点评】:本案为服务商标侵权典型案例。当事人曾经是商标权利人的正规加盟店,解除加盟协议后意图通过变更名称、突出使用等方式,打擦边球,达到继续使用连锁公司的商标的目的,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加盟店日常监管时,要将授权书、合作协议等要作为检查重点,详细了解,认真核实,同时也要加大对社会公众商标常识的宣传普及,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钱商公司商标侵权案

【案情介绍】:2018年4月18日,钱商公司与吕某签订《商雷茉莉香鸭颈王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许可吕某在集贤县经营商雷茉莉香鸭颈王,特许经营期间为2018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18日。钱商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依法注册了“钱商茉莉香”商标,允许吕某使用新注册的“钱商茉莉香”商标,钱商公司与吕某并未就新商标的使用签订合同。2019年4月15日,吕某妻子王某将诉争店面转兑给本案被告孙某经营。孙某继续使用诉争商标进行经营,钱商公司继续向诉争店面供货。自2021年11月18日,孙某陆续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对外招募加盟商,宣传印有诉争商标商品。在饿了么平台、大众点评平台销售、宣传诉争商标商品。2021年4月19日至2022年3月29日期间,诉争商标特许经营期间已到期,孙某继续使用诉争商标则构成侵权。

【案件点评】:该案是商标许可合同到期,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侵权行为。该案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有力,得到了商标权利人的高度认可,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十、饶河县局查处假冒“牛栏山”白酒案

【案情介绍】:2022年6月9日,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饶河县某食品超市批发假冒“牛栏山”白酒,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至4月间,分六次在网络平台购进“牛栏山”陈酿白酒6件,每件实付价格20到135元不等。当事人将这6件白酒分别批发给县内5家超市,非法经营额共计960元。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该6件白酒为假冒产品。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牛栏山”白酒,并非牛栏山酒厂出品,但外观与牛栏山酒厂出品的完全一样,极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饶河县局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6000元罚款。

【案件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销售侵权假冒白酒案件。当事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以低于当地市场批发价的价格,多次从网络平台购进假冒“牛栏山”白酒,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该局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假冒“牛栏山”白酒案件,既震慑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郑松山)

黑龙江省公布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近年来,黑龙江省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有力地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和警示作用,25日,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度黑龙江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侵犯“飘柔”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4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权利人举报依法对哈尔滨市道外区某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飘柔”“舒肤佳”“七度空间”“心相印”“汰渍”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基于商品价格“便宜”,从货车推销人员处购进洗化、卫生巾等用品,期间未索取查验相关票据,也未确认推销人员身份。经权利人辨认,涉案商品均侵犯了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办案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当事人长期从事洗化商品经营,以较低价格从不明渠道购进涉案商品,既未索取查验相关票据也未确认推销人员身份,且涉案商品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健康,当事人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严重侵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侵犯“爱莲巧ALENKA”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权利人向黑河市市场监管局举报黑河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及销售的巧克力侵犯了其“爱莲巧”商标专用权,黑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委托国外第三方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巧克力商品上使用了与权利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在国内市场销售。另查明,当事人曾作为经销商在国内销售权利人巧克力商品,且曾在“巧克力”商品上申请了与权利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已被商标局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办案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10月,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2021年3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在本案中,当事人作为权利人的利益相关方,在明知权利人注册、使用权利商标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相同商品上申请与权利人商标近似的涉案商标已被商标局依法驳回的情况下,仍然委托国外第三方生产商在生产加工的巧克力商品上使用涉案商标,违法经营数额较大,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三:侵犯“PLAYFOX”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1年1月,佳木斯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办案机关”)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佳木斯市某商场“金狐狸”服装专柜经营者姜某某(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自2017年起经权利人许可销售权利人商品,该许可已于2018年终止。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当事人未经权利人许可,自行印制权利人商标标识及吊牌等使用在与权利商标相同的商品上进行销售。因当事人非法经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办案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当事人违法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办案机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交检察机关起诉。本案中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部门强化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商标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审慎处理涉商标犯罪案件。

案例四:侵犯“麦德士”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0年10月,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宝清县某汉堡店及其经营者梁某(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期间,李某(当事人的配偶)作为权利人的许可加盟商经营麦德士汉堡店。李某与权利人于2020年9月解除加盟协议,当事人作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在解除加盟协议上签字。2020年10月起,当事人在未取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李某曾经营的麦德士汉堡店原址以“宝清县某某麦德士汉堡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未对“麦德士”“Mactuch’s”等字样进行清除,且在店铺的牌匾“某某麦德士”中突出使用了“麦德士”字样。2021年2月,办案机关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为服务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明知其配偶与权利人加盟协议已解除,意图通过变更名称、突出使用权利商标字样等方式,在加盟店原址提供与权利商标相同的服务,攀附权利人意图明显,侵害了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本案涉及餐饮服务,当事人的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人身健康带来风险,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案例五:“喷瓶(158ml)”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北京翰皇伟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0日获得“喷瓶(158ml)”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孟某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与其专利技术相同的产品,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以上事实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票据、外观设计专利评价报告、公证书(购物地点照片、购物收据照片、涉案产品实物照片、封缄所购物品照片)等佐证。请求人向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机构改革后并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专利侵权处理请求。2018年7月26日,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被请求人孟某认为,其涉案专利产品对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现有设计,不构成侵权。后因利害关系人分别于2018年9月13日、2020年7月1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本案中止处理,2021年9月14日恢复处理。

2021年9月16日,经审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本案被控侵权产品,即被请求人孟某销售的产品,与请求人的“喷瓶(158ml),ZL201530164058.5”外观设计专利形状和图案、色彩相同,被控侵权产品与本案中的外观设计专利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用途相同,被控侵权产品落入请求人“喷瓶(158m1),ZL201530164058.5”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请求人孟某构成侵权行为,责令其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案例六:“一种旋转猪食槽”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杨某于2020年9月29日获得名称为“一种旋转猪食槽”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海林市某养殖器材设备店未经许可销售的旋转猪食槽与涉案专利技术特征相同,涉嫌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2021年1月29日,请求人向牡丹江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2021年2月1日牡丹江市知识产权局予以立案。被请求人认为,请求人获得专利授权的时间是2020年9月29日,而被请求人销售的旋转猪食槽的生产厂家(绥化市北林区某养殖设备加工厂)成立于2018年1月,且一直从事旋转猪食槽的生产销售,因此涉案专利属于现有技术,不构成侵权。

牡丹江市知识产权局向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协助调查绥化市北林区某养殖设备加工厂开始生产旋转猪食槽时间。后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绥化市北林区某养殖设备加工厂从2018年之前便已开始生产旋转猪食槽。2021年3月30日,牡丹江市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

案例七:“插秧机防漩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请求人于某于2019年12月20日获得名称为“插秧机防漩轮”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王某未经许可制造、销售的“插秧机防漩轮”产品与涉案专利设计特征相同,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2021年3月,请求人向鸡西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处理请求。2021年3月19日鸡西知识产权局依法予以立案。2021年3月24日,在鸡西知识产权局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造、销售“插秧机防漩轮”产品。2.未经请求人许可,被请求人今后不得制造、销售该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产品。3.被请求人赔偿请求人人民币6万元整。

近年来,全省各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坚持将调解贯穿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全过程中,积极协调沟通请求人与被请求人,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快速高效解决专利侵权纠纷,取得良好成效。

案例八:矿泉水公司商标恶意注册案

2021年3月,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交办案件线索,对辖区内某矿泉水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2月24日委托北京某商标代理机构以“清澈的爱”作为产品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商标一件。2021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规定,对“清澈的爱”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2021年4月20日,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商标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市场主体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以“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目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案例九:擅自使用“泰来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称案

2021年10月,泰来县市场监管局在检查时对泰来县某米业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在生产的大米产品上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称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经核准擅自在生产的大米产品包装袋印刷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泰来大米”字样及相关标志。办案机关根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有关规定,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当向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知识产权局核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核准擅自使用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案例十:侵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标志”特殊标志专有权案

2021年6月,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伊春市南岔县某眼镜店(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擅自使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标志从事商业性活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订购的保温杯杯体上同时印制了当事人店铺名称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标志,并将保温杯作为慰问品进行赠送。办案机关根据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标志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性用途。本案当事人将自家店名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标志共同印制在商品表面,虽然以慰问品的形式无偿赠送,但客观上达到了商业宣传的效果,构成了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

广大市民:

2022年9月21日0时至24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报告6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4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流调结果,现将其主要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发布如下:

新增确诊病例主要情况

确诊病例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香坊大街45-3号。

确诊病例3: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黎明街道穆家新区。

确诊病例4: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现住香坊区新香坊街道高丽风情小镇。

确诊病例5: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现住香坊区木材东街城东新居C区。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主要情况:

无症状感染者1: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新香坊街道高丽风情小镇。

无症状感染者2: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住香坊区通站街106号多福公寓。

9月15日-19日06:00-21:00 香坊区哈平路233号

9月17日06:30 365路公交车(穆家沟村站至香坊大街(红旗大街口)站);17:30 365路公交车(香坊大街(红旗大街口)站至穆家沟村站)

9月18日07:00 365路公交车(穆家沟村站至富丽国际小区站);07:30-09:30 香坊区东方玫瑰园小区;09:30 365路公交车(富丽国际小区站至穆家沟村站);14:00-16:00 香坊区穆家新区小区5号楼

9月19日06:30 365路公交车(穆家沟村站至香坊大街(红旗大街口)站);08:00 地铁2号线转3号线(省医院站至医大一院群力院区站,珠江路站换乘);09:14 道里区群力第七大道2075号;12:30 地铁3号线转2号线(医大一院群力院区站至东北农业大学站,珠江路站换乘);17:30 365路公交车(香坊大街(红旗大街口)站至穆家沟村站)

2022年9月19日14:00—20:45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城区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9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1例确诊病例。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避免风险外溢,现将10例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31

9月14日—15日06:50—22: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6日06:50—16:3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

9月17日10:45—11:00 佰家生活超市(红旗街店)

病例32

9月14日07:10—22: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5日07:00—16:45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8:00—18:30 哈维斯超市(中山店)

9月16日05:45—16:3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

9月17日09:00—11:30 新华书店(通江街店);11:30—12:40 肯德基(佳百店);12:50—14:30 侃侃艺校;15:00—17:30 金港湾健身会馆

病例33

9月13日—14日06:50—07:05 乘出租车(黑DBK571);07:10—22: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5日07:10—16: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8:00—18:20 金旭生鲜(向阳区永久胡同146号)

9月16日05:50—16:5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

9月17日17:40—18:10 佳佳螺·螺蛳粉(向阳区群英巷56号);18:15—18:30 乘出租车(黑DE4685)

病例34

9月14日07:50—16: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1:44—12:00 趣茶(桥北街15号对面);16:30—17:10 海智林幼儿园(郊区万达路252号)、叼馋凤爪(万达店)

9月15日11:10—11:20 趣茶(桥北街15号对面);11:20—11:50 新嘉园面馆(向阳区桥北路112号)

9月16日11:07—11:20 麦德士(向阳区光复路233号)

9月17日14:30—16:00 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院家属楼

病例35

9月14日08:25—08:30 海智林幼儿园(郊区万达路252号)

9月15日08:20—08:30 海智林幼儿园

9月16日08:20—08:30 、16:20—16:30海智林幼儿园

病例36

9月14日07:00—22:0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5日07:10—14:4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5:00—16:3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18:00—18:35 乘2 路公交车(大商新玛特站至万达广场站);18:49—19:41 万达广场、家乐购超市(万达店)

9月16日06:00—15:0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

9月17日09:10—16:00 一桔自习吧(胜利路西路115号)

病例37

9月14日07:00—22:0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5日06:50—16:0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7:00—17:52 大润发超市(万新店)

9月16日06:20—17:0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

9月17日13:30—19:30 学习吧(向阳区保卫路205号对面)

病例38

9月14日07:00—22:0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5日07:00—16: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6:40—19:40 学习吧(建业小区1号楼);19:40—19:55 乐得购超市(向阳区光复西路332号)

9月16日06:10—16:3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19:00—20:45 泥锅麻辣串(英伦尚城C区北门);21:00—22:00 金碧湾汗蒸养生会馆(伟业街英伦蓝爵27号)

9月17日13:30—16:30、18:30—19:30 学习吧(建业小区1号楼)

病例39

9月13日—15日06:00—06:30 早餐店(长青街936号体委综合楼三单元)

9月16日05:30—06:10 早餐店(长青街936号体委综合楼三单元)

9月17日13:10—14:00 福华居家庭小酒馆(前进区光复路145号)

病例40

9月14日07:10—22:0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

9月15日06:60—16:30 向阳区桥北街15号;16:40—17:00 大拇指蛋糕世界(百货大楼西门店)

9月16日06:00—15:00 向阳区光复西路251号

2022年9月21日0-6时,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5例,均为主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区域核酸检测发现。主要活动轨迹涉及场所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现住益民二区。

9月14-20日,益民二区、华富商城。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现住中房怡园小区。

9月14-17日,中房怡园小区。

9月18日,蜜雪冰城(二中店)、华富商城、夏江村甜品店(中央街店)、海华购物商城。

9月19-20日,中房怡园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现住组织部集资楼。

9月14-17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18日,桂云鲜肉铺(龙滨路193号)、玉国生鲜(龙源路店)、木子造型(龙滨路店)。

9月19日,同仁泰医药(龙滨路187号)、大飞食杂店(龙滨路169号)、鲜果乐园果蔬超市(龙滨路96号)。

9月20日,鲜果乐园果蔬超市。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4:现住华林庭苑小区。

9月14-16日,华林庭苑小区。

9月17日,华富商城、蜜雪冰城(中央街店)。

9月18日,华富商城、中辉超市。

9月19日,华富商城、玉国生鲜超市(龙源路9号)。

9月20日,华林庭苑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5:现住北国明珠小区。

9月14-15日,北国明珠小区、朋友超市(北国明珠小区店)。

9月16日,北国明珠小区。

9月17日,华富商城、朋友超市(北国明珠小区店)。

9月18日,华富商城。

9月19日,华富商城、传统烤鹅(小早市东头)、帮帮生鲜超市(林业高层店)。

9月20日,北国明珠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6:现住组织部集资楼。

9月14-16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17日,衣尔优商城、天富内衣(中央街215-2)、鸿鹏大药房十部(中央街165号)、工商银行自助取款机(邮政路33号)。

9月18—20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7:现住国税小区。

9月14-16日,国税小区。

9月17-18日,华富商城。

9月19日,华富商城、天天鲜(兴林街店)。

9月20日,华富商城、胜利大药房(公园路店)、广全雪糕店(官渡路店)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8:现住之路佳苑小区。

9月14日,佳缘超市(之路佳苑店)、万隆大库6号库(老海关院内)。

9月15-16日,万隆大库6号库(老海关院内)。

9月17日,商联商城、华富商城。

9月18日,之路佳苑小区。

9月19日,金雨轩蔬菜水果食杂店(之路佳苑店)

9月20日,之路佳苑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9:现住组织部集资楼。

9月14-16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17日,众联医药同誉店、华富量贩超市、福和堂医药佳康大药房。

9月18日,黑河同仁泰医药、众联医药吉仁堂大药房。

9月19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20日,华富优选(东市场店)。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0:现住龙滨嘉苑小区。

9月14-16日,龙滨嘉苑小区。

19月17-18日,华富商城。

9月19日,华富商城、黑河农村商业银行(惠民支行)、商联商城。

9月20日,华富商城、三儿甜品店(迎恩路38-2)、西林香点(中央街店)。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1:现住祥和景园小区。

9月14-16日,祥和景园小区。

9月17日,商联商城、华富商城、华富量贩超市、兴华市场。

9月18日,华富商城、果果家(华富南门店)。

9月19日,TIMI美甲美睫店(兴安街店)、华富商城、中国工商银行自动提款机(黑河邮政路支行)、商联商城、兴华市场。

9月20日,商联商城、华富商城、兴华市场、张坤果蔬超市(商联店)。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2:现住金达之家小区。

9月14-16日,金达之家小区。

9月17—20日,中国黄金(华富店)、华富商城。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3:现住安发小区。

9月14-20日,安发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4:现住组织部集资楼。

9月14-19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20日,果果家水果店(龙滨路店)、华富优选(中央街521号)。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5:现住北国明珠小区。

9月14-16日,北国明珠小区。

9月17日,中国黄金(华富店),华富商城。

9月18日,中国黄金(华富店)、华富商城、摩西摄影(迎恩路店)。

9月19—20日,中国黄金(华富店),华富商城。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6:现住学苑小区。

9月14日,学苑小区。

9月15日,四季果蔬(学苑小区店)。

9月16日,学苑小区。

9月17日,华富商城。

9月18日,华富商城、商联商城。

9月19日,肖师傅水暖洁具商店(电业街69号)、东坡肉包店(电业街7号)、华富商城、商联商城。

9月20日,东坡肉包店。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7:现住学府家园小区。

9月14-16日,学府家园小区。

9月17日,魔法师烫染店(学府家园店)、建设银行(通江路26号)、华富商城、一家雪糕店(中龙店)、六合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学府大药房。

9月18日,金刚烟花爆竹(雪松街80-1号)、贝贝龙专业儿童摄影(高发曦城店)、华富商城、奈斯美发沙龙店(文化街店)、六合堂医药连锁新特药大药房、众联医药鲲鹏店、神州超市(魁星路126号)、永君甜啦啦奶茶店(电业街76号)。

9月19日,工业园区中燃公司、车之家汽车装饰部(龙江路店)、临榆炸鸡(中央街店)。

9月20日,鸿鹏大药房二部(信誉花园店)、众联医药益安店、好粥道餐店(龙滨路店)、工业园区中燃公司、黑河农商银行口岸支行、畅想美术工作社(兴林街281号)。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8:现住中房尚城小区。

9月14日,众联医药(雪松街142号)、红亮超市(中房尚城小区店)、天之天鲜果蔬菜超市(中房尚城小区店)。

9月15日,中房尚城小区。

9月16日,红亮超市(中房尚城小区店)。

9月17日,华阳食杂店(兴隆街店)。

9月18日,好宜买眼镜店(中央街店)。

9月19日,小松鼠干果店(中龙店)。

9月20日,龙元羔羊商店(中央街店)、郑老五蔬菜店(果品公司店)。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19:现住民政小区。

9月14-16日,民政小区。

9月17日,华富商城

9月18日,华富商城、蜜雪冰城(华富店)。

9月19日,华富商城、鸿福水果店(商联店)、温馨露露(商联店)。

9月20日,民政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0:现住民政小区。

9月14-17日,民政小区。

9月18日,健康医药(铁路街37号)。

9月19-20日,民政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1:现住民政小区。

9月14-16日,人才便利超市(民政小区店)。

9月17—18日,河南屯宏顺机动车检测线院内。

9月19日,河南屯宏顺机动车检测线院内、甜妞粮油超市(惠民小区店)、优达利生鲜店(铁西店)。

9月20日,河南屯宏顺机动车检测线院内。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2:现住组织部集资楼。

9月14-16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17日,黑河市殡仪馆(机场路201号)。

9月18日,兴喜隆羔羊超市。

9月19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20日,小闯农家鲜肉铺(龙滨路58号)、桂云鲜肉铺(龙滨路193号)。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3:现住组织部集资楼。

9月14-16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17日,建设银行(通江路)。

9月18日,组织部集资楼。

9月19日,建设银行(通江路)。

9月20日,工商银行(东市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4:现住金达之家小区。

9月14-16日,金达之家小区。

9月17日,华富商城、华富量贩超市、鸡香如意熟食城(兴安街店)。

9月18日,华富商城。

9月19日,华富商城、中辉生鲜超市(老二百店)。

9月20日,金达之家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5:现住中房尚城小区。

9月14-16日,中房尚城小区。

9月17日,华富商城、欧品蛋糕(商联店)。

9月18日,中房尚城小区。

9月19日,天之天鲜果蔬超市(中房尚城店)、小郡肝串串香(龙源路119号)

9月20日,中房尚城小区。

9月21日,隔离观察。

2022年9月21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在对省外入(返)濮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两名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范县杨集乡人,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配偶。

无症状感染者2:范县杨集乡人,现在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修车行打工。

9月20日12:00,无症状感染者1和2自天津自驾返濮,返濮前向目的地进行了报备,14:30分在京台高速河北沧州服务区、17:25在大广高速濮阳服务区上洗手间,各停留约5分钟;17:48自大广高速濮阳站下高速;18:09到濮阳市妇幼保健院急诊科就诊,期间无症状感染者1和2核酸快检阴性;18:35无症状感染者1入住濮阳市妇幼保健院产科三病区隔离病房;19:50无症状感染者2到医院门口北侧50米摊贩购物,随后返回病房。

9月21日12:01,接省外协查密切接触者电话通知后,对无症状感染者1和2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两人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9月22日0时—24时,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新增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集中隔离点检出。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3:

9月15日—17日,在阳光361小区居家未外出,每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9月18日,上午和下午未外出,按时进行核酸检测。19时40分乘私家车前往桥西区昊邦大厦5楼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时40分回家后未外出。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9月19日,9时30分自驾车到高新区金色家园小区家中,9时50分在小区门口新兴药房购药,10时左右在小区门口附近超市购物后回家,10时55分到小区门口附近超市购物,随后到金色家园东侧北豆村卫生室购买体温计,之后回家。17时左右自驾车返回裕华区阳光361小区家中后未外出。

9月20日,居家未外出。

9月2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9月22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4:系无症状感染者3的妻子

9月15日—17日,在阳光361小区居家未外出,每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9月18日,上午和下午未外出,按时进行核酸检测。19时40分乘私家车前往桥西区昊邦大厦5楼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时40分回家后未外出。当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

9月19日—20日,居家未外出。

9月2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9月22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5:

9月15日—18日,在阳光361小区居家未外出,每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9月19日—20日,每天7时50分到长安区建明中路22号送外孙上学,17时15分接外孙放学。除20日18时左右到庄里团美景东方店取菜外,其余时间均居家未外出。

9月2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9月22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6:系无症状感染者2的妻子

9月15日—18日,在阳光361小区居家未外出,每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9月19日,8时左右从小区步行至公交车站,8时23分乘33路公交车由东二环东岗路东口站上车,8时57分在燕港怡园站下车,后步行至清馨苑居委会办理业务,10时45分离开居委会,11时左右乘坐33路公交车自燕港怡园站上车,11时40分在九里庭院站下车,步行到36524超市购物,12时左右乘坐16路公交车,12时20分在彩虹源站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20日,9时40分到小区附近百姓康大药房门口购药,10时左右到永辉超市(小马店)购物,10时35分回家后未外出。

9月2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9月22日,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2022年9月21日0—24时贵州省毕节市新增确诊病例26例(纳雍县1例、织金县25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3例。无症状转确诊2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6例,解除医学隔离观察77例。织金县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织金县马场镇:陈家寨村、马场村、大陌村、鸡场坝村、营上村、中心村、过弓村。

织金县猫场镇:齐心村、新寨村、国江村、大水田村、光明村、凤平村、和平村。

织金县牛场镇:坪山村、群光村、垭垅村、大坝村。

织金县自强乡:自强村、堰塘村。

织金县化起镇:化起村、桥上村。

织金县城:双堰街道、文腾街道。

2022年9月21日,河南省郑州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2: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家庭住址:铁道苗圃家园19号院2号楼。

病例3: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家庭住址:冯庄小区23号楼。

病例4: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家庭住址:台胞小区18号楼。

涉及主要风险点位如下:

9月18日14:40—9月19日8:12,Z891次列车(广州—郑州)。

9月19日,14:25—14:30家富超市(祥云路店),14:37—14:47果然多卖场(碧云路15号)。

9月20日,8:31—8:35华豫百佳超市(碧云路店)。

2022年9月22日,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在外省返乡闭环转运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活动轨迹如下:

9月19日8时52分,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自驾返县;

9月21日17时13分在许广高速湘阴东收费站出口下高速,随即由卡口防疫工作人员引导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8时32分,在隔离点采样;

9月22日2时30分,湘阴县康复医院报告初筛阳性,9时20分,岳阳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经省市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和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现已返回伊春者,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疾控中心以及所在乡镇、村居(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市民非必要勿前往上述病例同轨迹地区及国内已公布的涉疫地区。若必须前往需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拟从涉疫地区返伊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广大市民要坚持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筑起免疫屏障。对灭活疫苗第2剂接种后满6个月、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有接种需要的人群请及时进行加强免疫。

四、加强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应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并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或者自行驾车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非必需不要从境外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疫情报告所在地区的商品。如必须邮寄,在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对内外包装进行消毒,尽量在室外拆包,处理后要及时洗手并更换口罩,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

附:各区、县(市)疾控中心24小时联系电话:

伊美区疾控中心:0458--6113606、0458--6117890

(美溪镇:0458--3630854)

乌翠区疾控中心:0458--3953566、0458--3987093

友好区疾控中心:0458--3298902

嘉荫县疾控中心:0458--2622309

汤旺县疾控中心:0458--3539516

丰林县疾控中心:0458--3581222

(新青镇:0458--3562768

五营镇:0458--3812440

红星镇:0458--3822298)

大箐山县疾控中心:0458--3435366

南岔县疾控中心:0458--3404174

金林区疾控中心:0458--3738641、0458--3712815

铁力市疾控中心:0458--2284271

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9月23日

抵返伊春人员请提前扫描上方二维码登记

一审:胡凤晨

二审:方 爽

三审: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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